中山大學南方學院2018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計劃
廣東:藝術設計學72、公共藝術53、數字媒體藝術62、音樂學75
貴州:音樂學6(不分文理)
海南:音樂學3(藝術文)
湖南:音樂學2(藝術文)
江蘇:數字媒體藝術5(不分文理)、藝術設計學5(不分文理)
江西:音樂學3(不分文理)
山東:數字媒體藝術3(藝術文)、藝術設計學3(藝術文)
山西:音樂學6(不分文理)
錄取規則
凡報考我院音樂類專業考生,專業分檔時,音樂學專業考生按術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術科成績相同時按文化分高低順序排名。
凡報考我院美術類專業考生(專業包括:藝術設計學、公共藝術、數字媒體藝術)錄取時使用的術科成績,使用各省美術統考成績。美術類專業錄取時采取“志愿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志愿依次投檔,投檔分數為綜合分(綜合分計算按照其術科成績的60%、文化課成績的40%計算總分)。綜合分成績相同時按文化分高低順序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