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廊坊師范學院藝術類專科招生計劃

錄取規則
報考我校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測試,錄取原則是: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文化錄取控制線以上,且專業成績合格,根據考生志愿按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較高者錄取,文化成績相同者按照語數外順序分數較高者錄取。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和書法學專業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測試(如果沒有統一的專業測試,則我校指定承認其他院校的專業測試成績),錄取原則是: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文化錄取控制線以上,且專業成績合格,根據考生志愿按文化與統考專業成績之和排序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與專業成績之和相同,按文化成績較高者錄取,文化成績相同者按照語數外順序分數較高者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