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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美術, 書法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
中央財經大學2016年書法學本科錄取分數線
生源地 |
批次/類型 |
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分數 |
錄取人數 |
河北 |
藝術類 |
書法學:綜合成績 510.2-520.8 |
3 |
山西 |
藝術類 |
書法學:綜合成績 510.2-520.8 |
3 |
江蘇 |
藝術類 |
書法學:綜合成績 551.5 |
1 |
安徽 |
藝術類 |
書法學:綜合成績 490 |
1 |
山東 |
藝術類 |
書法學:綜合成績 522.6-599 |
4 |
河南 |
藝術類 |
書法學:綜合成績 534.2-546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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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學專業錄取辦法
1.通過我校書法學專業校考并合格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同時,考生須按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參加高考,取得文化課考試成績。
2.考生高考體檢合格,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市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如考生所在省、市招辦未劃定錄取控制線,由我校參考該省市其他類型錄取控制線劃定),語文或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滿分150分制,滿分不是150分的省份,按該科目滿分的60%計)。
3.文化課考試和校考合格的投檔考生,將其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分文理)和校考專業成績按6:4的比例合成計算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和分省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4.書法學校考合格生源不足4個的省份編制招生計劃數為0,合格考生仍可報考。錄取時將所有招生計劃數為0省份考生的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分文理)和校考專業成績按6:4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根據預留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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